潭头镇严格落实“四到场”制度,图为违建查处人员到场签名“打卡”。
【资料图】
潭头镇实行农房报建一窗式办理。图为群众在工作人员指导下,选取心仪的建筑风格。
走进高州市潭头镇乾坡村的一处农房建筑工地,在门口处一块蓝色的“铁牌子”格外醒目。走近一看,这是潭头镇农村建房施工公示牌。公示牌上清晰地标注着农房建设相关信息,从批建面积、层数到规划许可证号、宅地基批准书编号,再到建筑材料供应商、承建乡村建筑工匠等信息一应俱全。
“你看,这里还有监管责任人签名栏,他们来一次签名一次,给我的房子把好质量关、安全关,比我还上心!”建房人列飞骄傲地介绍起这块牌子。
这块蓝牌子之所以让列飞安心当起“甩手掌柜”在于“信息全公示、过程全监管”。
今年来,为强化对农村建房规范化引导和全链条管控,高州市创新建立建房挂牌制度,实行农村建房挂牌施工。一块块蓝牌子,竖起了农户、镇村干部、工匠、建筑材料供应商各自的责任,也竖起了高州严格落实茂名“二十四字”工作机制的决心。
“既方便村民之间相互监督,也利于各级监管人员巡查管理,全过程公开、透明、规范。”潭头镇党委书记古斌说。
采写:邱茜 龙步云 丁陈清
摄影:邱茜
全公开
建房必挂牌
乡村农房怎么盖、怎么盖得好?2021年,茂名提出了一套切实管用的工作方法——“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带图审批、现场办公、管好工匠、管住材料”,共计24个字,简称“二十四字”工作机制。
“二十四字”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通过规范审批、严格监管、从严执法,加强对农村建房规范化引导和全链条管控,实现农房建设先批后建、土地节约、有序建设。
今年,省全面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其中对建设高品质镇、高品质乡村提出了要求。“二十四字”强调的正是对农房建设实行全链条的有效管控。
今年,高州市创新建立建房挂牌制度,实行农村建房挂牌施工。由镇农办联合村建、综合执法、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工作,审批通过后发放“建房施工公示牌”,要求农户在工地显眼位置进行公示。
公示牌注明了户主姓名、建房地址、批建面积、建筑层数、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房屋设计图、外立面效果图、监管责任人、举报电话、“四到场”检查表等内容,方便监督检查。小小的公示牌,做到“建房必审批,施工必挂牌,无牌即违建”。
“是否合法建房,就看有没有小蓝牌。”潭头镇副镇长李益佳表示,自从实行挂牌制后,执法效率大大提高。
“我能建多大面积,界至到哪牌子上都有。纠纷少了,邻里更和谐!”列飞直言,有了这块牌子,工匠不敢偷懒,材料商不敢以次充好,镇村监管负责人随时巡查,有任何疑问直接拨打牌子上的投诉电话,马上就能得到妥善处理,盖房子从“磨心事”变“轻松事”。
全监管
巡查必“打卡”
6月13日下午4时30分,一场瓢泼大雨刚过,雨势转小。作为乾坡村宅基地协管员的任如堂骑着摩托车,匆匆赶到列飞的工地。“你怎么又来了,上午不是来过了吗?”承建列飞房屋的乡村工匠薛君裕一边忙着停雨复工一边说。“我这是杀你一个回马枪,怕你不顾安全生产要求,冒雨开工。”任如堂说。
“施工通道保持畅通,这个做得不错。安全帽也戴了。哎,还下着毛毛雨呢,你这电钻的线路要做好防水啊!小心我让业主扣你工钱!”任如堂一边巡查,一边在安全巡查记录本对应的检查项目上打勾或画叉。
“以前穿着拖鞋,戴着草帽就进工地干活,现在我们乡村工匠也要持证上岗,农民持证建房,规范多了!”薛君裕笑着说。
高州要求各镇街实行宅基地审批、监督网格化管理,镇村两级监管网格员每周至少巡查2次,对农房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管。
因此,潭头镇组织了一支村级宅基地协管员队伍。任如堂便是其中一员。潭头镇还为协管员下发简单明了的检查清单,协管员需要按单负责每天巡查村中的在建工地,对规范施工进行督查,并及时把督查结果以拍照的方式上传工作群,这才完成“每日安全巡查打卡”。
“前期,我们在保证每周至少2次巡查、重要天气预警必巡查的基础上,尽量做到每日巡查。”李益佳介绍,为在短时间内迅速提高相关人员的行动自觉,潭头镇加大了巡查力度。
“建房政策相对比较复杂,尤其是村中老人往往弄不懂。协管员不仅是安全巡查员,还是协办员。”李益佳介绍,在房屋报建期间,协管员还要负责政策讲解,以及全程跟进协助群众办理手续。
除了村级协管员要“打卡”,高州还全面落实建房验线、施工安全管理、违建查处、竣工验收“四个到场”,并要求相关人员到场后在“施工公示牌”上签名“打卡”,确保监管到位。
“在报建批准前审查人员也要到现场,这‘五个到场打卡’串联起农房建设全过程、全链条。”李益佳说。
高州市的层面由查违办牵头,每月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检查,及时将疑似违建行为通报当地镇街,限期整改处理,“零容忍”追责问责新增违建相关责任人。
知多D
“二十四字”工作机制
近年来,茂名市扎实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创新提出“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带图审批、现场办公、管好工匠、管住材料”农村建房“二十四字”工作机制,加强对农村建房规范化引导和全链条管控,有效遏制新增农村违法,优化提升了乡村建设风貌。
“一户一宅”
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宅基地的面积执行省规定的标准。
“建新拆旧”
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在建成新住宅后六个月内拆除原有建筑物并退出原宅基地。建房户应签订承诺书,并在批准许可的有效期内开工建设。
“带图审批”
村民申请建房,应选用农房设计通用图集,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或人员进行设计、审核。
“现场办公”
落实申请审查、丈量批放、施工过程建房后规划核实“四到场”,对农房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管。
“管好工匠”
建立乡村建筑工匠登记制度,全部建筑工匠实行培训,持证上岗,向社会公开。引导建房户选择经过培训、具备相应技能的合格乡村建筑工匠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施工,保障施工和质量安全。
“管住材料”
加强农村建材市场监督管理,加大对钢筋、水泥、混凝土、沙、石等主要建材抽检力度,及时处理建房户投诉反映的建材质量问题。强化农房质量安全管理,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同时,着力提升农房建设品质,鼓励农房参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采用优秀传统建筑工艺,统筹考虑庭院绿化和配建供水、污水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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