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编译 叶漪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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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英国广播公司(BBC)报道,7月3日,波士顿一家非营利民权组织向美国教育部提出诉讼,指控哈佛大学优先录取校友的“传承录取”制度违反了美国《民权法案》,认为它给以白人为主的校友子女提供了不公平的优势,“系统性地让非白人学生处于劣势”。
围绕美国大学“传承录取”制度的争议由来已久。6月29日美国最高法院推翻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招生政策后,“传承制度”是否公平成为教育领域的热点话题。
在“传承录取”制度下,如果申请者的父母或祖父母中有人是该大学校友,申请者就会在招生过程中被优先考虑。据美国《华盛顿邮报》报道,美国有一百所以上“面临激烈竞争的大学”公开表示,自己采用过该制度,其中包括多所常青藤名校。而根据起诉哈佛大学的民权组织的报告,在与哈佛大学本科学院有“传承关系”或者同捐赠人有关联的入学申请者中,近70%是白人,这些人被录取的可能性是普通申请者的六七倍。
哈佛大学等知名学府大多将自由、开放、平等的校园环境视为自己形象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而“传承录取”依然存在,这引发了质疑与争论。
通常来说,大学对“传承录取”制度带来的差别待遇有两种回应:第一,这一制度的主旨是让大学和校友之间建立长久而密切的关系,来自校友的捐赠对高等教育机构至关重要,能让更多的资源投入到助学金中,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支持。第二,“传承录取”在招生中只占很小的份额,大学是否录取一名学生,需要经过多方面的综合考量得出结论。
上述说法为大学博得了不少支持。耶鲁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耶利米·昆兰就曾在立法听证会上表示,终止“传承录取”制度会削弱高校的自由,且不会给贫困和弱势群体学生的入学人数带来实质性的改变。
并非所有人都认可这些说法。最高法院针对“平权法案”的判决发布不久,美国总统拜登就发表了以“高等教育和民权的未来”为主题的讲话,其间三次强调“歧视依旧存在于美国”。他说,各个大学需要制定新的标准,因为“太多的高等学府只让人脉发达的富人从中获利”。他指出,“传承录取”本质上“创造了更多特权而不是机会”。
在美华裔学生安杰亚·卞告诉英国《卫报》,“传承录取”并不公平,依靠这一制度被录取的学生向来以白人和富人居多。对哈佛大学提起诉讼的民权组织认为,“传承录取”是个带有种族偏向性的制度,违反了民权法中的第六款:“在美国,任何人不得因种族、肤色或民族出身而被排除在接受联邦财政援助的任何计划或活动之外,或被剥夺其利益,或受到歧视。”
该组织执行董事伊万·埃斯皮诺萨-马德里加尔在声明中说:“上哈佛并不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利。就像最高法院认为的那样,‘消除种族歧视意味着要消除它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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